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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信息公开管理规定
1总 则
社会公众对国有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制定本管理规定。
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国资委、集团公司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总体部署,以促进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为目标,以建立完善的企业信息公开体制机制为重点,积极稳妥推进公司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打造适应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发展需要的法治国企、阳光国企,为建设新时代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出新贡献。
2 基本原则
2.1坚持依法依规。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推动公司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依法确定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范围和程序,严格保护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安全。
2.2内容真实准确。公司公开的信息应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公开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3坚持及时公开。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和涉及企业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外,对应公开的信息,以适当方式分层分级及时公开。
2.4严格落实责任。按照“谁形成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要求,建立公司信息公开责任制。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作为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推动本企业及所属企业信息公开工作。
3 适用范围
公司各部室遵照执行,子公司参照执行。
4 主体和职责
公司各所属单位为信息公开的主体,对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和完善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党群工作部组织协调、相关部室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公司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支部书记任组长,履行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负责审定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和重大事项,研究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负责信息公开的督导检查工作。
公司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办公室。负责起草并落实信息公开制度;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执行、检查、督导;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公司职能部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总结、推广信息公开工作经验;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5 内容和范围
公司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工商注册登记等企业基本信息;公司治理及组织架构、重要人事变动、重要岗位招聘;企业主要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企业重大改制重组结果;通过产权市场转让企业产权和企业增资等信息;有关部门依法要求公开的监督检查问题整改情况、重大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情况;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5.1工商注册登记等企业基本信息
5.1.1企业简况介绍(党群工作部);
5.1.2企业组织架构(党群工作部);
5.2公司领导及中层干部任用情况:
5.2.1制度公开: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相关制度文件;
5.2.2任前公示:拟任人选基本情况及征求意见公示;
5.2.3任后公开:领导干部任职文件;
5.3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5.3.1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及完成情况(办公室);
5.3.2财务预决算情况(财务部);
公开范围:企业内部公开。
公开形式:企业综合信息管理平台、职代会。
公开时限:职代会召开7日内。
5.4公司重大决策情况:
5.4.1公司改革改制、兼并重组信息、(党群工作部);
5.4.2重大资产处置情况(财务部、资产经营部);
5.4.3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财务部);
公开范围:企业内部公开。
公开形式:公司网站、职代会。
公开时限:7日内。
5.5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事项:
5.5.1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决定,由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有关部室、工会);
5.5.2集体合同草案及工资调整机制、女职工权益保护、劳动安全卫生等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由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有关部室、工会);
5.5.3企业应当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下列事项,并接受审查监督:
(1)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办理情况;
(2)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重要事项落实情况;
(3)集体合同和专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
(4)劳动安全卫生标准执行、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缴纳、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使用等情况;
(5)企业与工会协商确定应当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并接受审查监督的其他事项。(有关部室、工会)
公开范围:企业内部公开。
公开形式:企业综合信息管理平台、职代会。
公开时限:职代会召开7日内。
5.6其他需要公开的情况:
5.6.1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党群工作部);
5.6.2有关部门依法要求公开的监督检查问题整改情况(按具体事项归口确定主责部门);
5.6.3重大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情况(事件责任部门、综合办公室);
5.6.4人才招聘情况(党群工作部);
公开范围:社会公开。
公开形式:通过企业网站。
公开时限:及时
6 方式和程序
6.1公司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为公司网站、公示栏、员工群等平台;信息公开公告的主要方式为会议报告、会议纪要、情况通报、公示、公告、通知等。
6.2公司各所属单位要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全面梳理,明确公开信息的具体内容、事项、方式、范围,建立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落实公开责任。
6.3公司各所属单位按规定需要进行公开的信息内容,由相关业务部门进行编制,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送信息公开相关载体发布。重大信息的公开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发布。
6.4信息公开前,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办法》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依法应当保密的,必须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7 风险把控
公司相关部室及信息发布部门要认真做好信息公开的风险评估工作,对公开信息可能造成的影响和风险提前进行研判,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对因信息公开引发的不良影响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化解和回应工作。
8 检查考核与责任追究
8.1公司各所属单位应每年对自身范围内的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一次自查。公司信息公开办公室定期组织抽查,每年终通报检查情况。
8.2对不履行主动公开义务或未按规定进行公开的,严肃批评、公开通报;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欺骗公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责令其纠正,消除负面影响,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9 附 则
9.1本办法未涵盖到的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规定的公开事项,从其规定。
9.2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修订。
9.3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石家庄市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2330
202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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